1. 港股的交易時間

週一到週五進行交易,交易時間如下:

【開市前競價時段】

上午 HKT 09:00~09:20

【持續交易時段】

即正常交易時段,上午HKT 9:30~12:00 下午 HKT 13:00~16:00

【收市競價時段】

證券市場的正常交易日的收市時間,已由下午4時正改為下午4時8分至4時10分之間隨時隨機收市,半日市的收市時間則已由中午12時正改為中午12時8分至12時10分之間隨時隨機收市。

2. 港股最小交易單元以及股價規則

港股最小交易單位為“1手”,每手所含的股票數量根據股票價格來決定,1手可能是100股、500股、1000股和2000股不等。例如騰訊控股每手是100股,比亞迪每手500股。不足一手的持倉數量即為“碎股”。比如,騰訊控股,一手為100股,如果持有150股騰訊,那麼50股就成了碎股。一般公司送紅股或者供股的時候會產生碎股。

股價與交易的最小單位對應關係:

股價

最小單位

股價範圍

最小單位

0.01到0.25

0.001

0.25到0.5

0.005

0.5到10

0.01

10到20

0.02

20到100

0.05

100到200

0.1

200到500

0.2

500到1000

0.5

1000到2000

1

2000到5000

2

5000到9995

5

 

 

3. 港股升跌幅

香港股票市場與美股相似,沒有10%的升跌停制度。

4. 港股日內交易

可以,港股是T+0交易,當天買入的股票可以當天賣出,港股的T+0交易次數與美股的T+0交易次數都是無限次。

5. 港股融資

支援,可以進行融資交易港股。

6. 港股融券(沽空)

不支持,目前暫不支持沽空。

7. 港股支援的訂單類型

支持競價盤、競價限價盤、市價單、限價單、止損單、止損限價單,下面我們將介紹競價盤與競價限價盤,其他的訂單類型說明可參看美股交易幫助頁面說明:訂單類型

競價盤:HKT  9:00-9:20 可下單、改單
               HKT  9:20港交所將統一處理競價盤訂單

               HKT  9:30 未成交訂單將被自動取消

競價限價盤:HKT 9:00-9:15 可下單、改單

                   (HKT 9:15-9:20所下訂單會在9:30自動取消)

                       HKT  9:20港交所將統一處理競價盤訂單

                       HKT  9:30 未成交訂單繼續掛在交易所

注:競價限價盤部分訂單由競價時段下單,自動延伸到持續交易時段時,部分訂單修改後會被自動取消,取決於訂單是否在競價盤時間被港交所接受。

8. 港股結算和交收

港股的交收時間是T+2,即今天成交的股票,證券公司和清算機構在清算後會在第二個工作日進行資金交收和股票交收。

9. 港股衍生品交易

老虎綜合帳戶支援窩輪,牛熊證等港股衍生品交易。

10. 公司行動介紹

上市公司行動指上市證券發行人發佈的,將直接或間接影響該上市證券變動,從而影響該上市證券持股股東權益的事件。

常見的公司行動有分配股息、分配紅股、供股、私有化、股份分拆/合併等。

1)分配股息

分配股息(Cash Dividend)是以現金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紅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企業向股東支付的現金,一般來自企業的當期盈利或累計利潤。

2)分配紅股

分配紅股(Bonus Issue)是以證券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紅利。紅股發放是上市公司資本化發行的一種方式,資本化發行(Capitalization Issue)是按現有股東持有證券的比例進一步分配證券予現有股東。

3)供股

供股(Rights Issue)是上市公司集資的一種方式,指向現有證券持有人做出供股要約,使他們可按其現時持有證券的比例認購證券。當公司宣告供股時,現有股東會收到供股權。如股東不想供股,可通過在市場上沽售供股權(僅針對可交易供股權,不可交易供股權無法賣出)或直接放棄供股權利。

4)私有化

私有化通常由控權股東提出,以現金或證券附有現金選擇權的方式,向其他小股東全數買入股份。上市公司可以通過「收購」或「協定安排」的方式完成私有化。如私有化成功,上市公司會向聯交所申請撤銷上市地位。

5)股份分拆、合併及轉換

股份分拆、合併及轉換均為將現有上市證券交換為新證券,其中股份分拆指將現有的合資格證券拆細為面值較低的「新」股份;股份合併意指將若干股現有合資格證券合併為一股面值較高的「新」股份。

6)認股權轉換

認股權證的持有人有權於行使期或於指定的行使日期,按指定的「認購」價認購所指定數量的證券,或按指定的「行使價」行使認股權證並收取所得款項。認股權轉換即指按指定的「認購」價以認股權換購所指定數量的證券。

11.使用價格上下限處理訂單的說明

監管部門期望券商能採取一定控制措施防止將具有擾亂市場風險(如突然的價格波動)的委託單提交到市場,基於此監管義務,執行經紀商可能會對買單設置價格上限、對賣單設置價格下限。
請知曉,儘管該價格限制是為了在最小化價格風險的同時最大化保障訂單的執行,但其可能會導致交易延遲或無法成交。

這對你有幫助嗎?